【性侵兒子】前警員涉迫兒子手淫案 法官索取事主創傷報告押後10.6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9/15 11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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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警員涉迫兒子手淫案,法官索取事主創傷報告押後10.6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48歲前警員涉於兒子讀小五及小六時,播放色情影片及要求一同手淫,更曾直播夫妻行房片段予兒子觀看。高院陪審團昨(14日)裁定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共4罪成立,押後至10月6日判刑,先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報告。案件今(15日)再訊,控方確認已向事主及其母解釋索取創傷報告之用途,事主表示願意協助提供創傷報告,法官遂頒令索取有關報告後才處理判刑。

法官今再開庭以確認事主X是否願意提供創傷報告,控方表示案件主管已向X及其母親解釋報告之用途,X最終表示願意提供協助,法官遂頒令索取有關報告。

另外,法官問及控方提及被告另涉區域法院兩案之發生時間,其中涉及不誠實罪行一案發生之時間與本案重疊。法官指控方早前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,而被告將就另案承認某些罪名,法庭未必適合於判刑時考慮良好品格的指引,著控方日後應先向法庭交代有關情況,讓法庭作考慮,否則會令法庭蒙在鼓裡。
 
被告F.S.L(48歲,無業),原被控10項罪名,陪審團最終裁定2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及2項煽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罪成,其餘控罪均不成立。

被裁定罪成控罪涉及兩宗事件,分別發生於2016年及2018年,即事主X讀小五及小六時,被告在家中播色情片時,要求X手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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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